桃源县教育局  桃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桃源县中小学校小记者工作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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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教通(2023)106号


各乡镇中学、中心学校、县属学校: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中小学小记者工作,提高小记者素质,规范小记者活动的开展,打造新时代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新亮点,全面提升学校德育工作格局与实效,搭建好激励学习、培养责任、树立理想的中小学“小记者讲好故事”网络平台,为学校发现培养校报、校刊、广播站小记者及小编辑人才,特制定《桃源县中小学小记者工作章程》。

现将此《章程》印发给你们,请各校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附件:《桃源县中小学校小记者工作章程》

             桃源县教育局    桃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桃源县中小学校小记者工作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1条  宗旨:秉承“讲好校园内外故事,传播少年强国之理想“的小记者站站训,以青少年的视角讲述自己身边的故事,学习和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第2条  目标:夯实正规化、长期化、系统化的管理基础,用青少年的视角传递新时代故事,养成关心、记述、写好身边人和事的好习惯。通过系列活动,如人物专访、视频短片、新闻报道等,向外界展示桃源县中小学生的精神面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3条  小记者工作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系列为主要职能管理部门。教育局关工委与相关德育、家庭教育职能的股室参与,在县教育局、县关工委的统一指导下,部署县内中小学小记者站的各项活动。

具体职责:每学年制定与实施全县小记者主题活动方案;落实小记者及辅导老师定期业务培训;负责小记者工作的检查、总结;按要求组织小记者作品的审稿发布。

第4条  学校成立小记者工作领导小组。纳入学校工作议程统一安排。领导小组由校长任名誉组长,一名副校长任组长,由学校团委书记、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任第一副组长,学校德育主任、关工委常务副主任任副组长。并具体落实小记者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县教育局备案。

第5条  小记者所在班级的班主任和语文老师要担负起培养辅导小记者的职责,班主任要加强工作协调,语文学科老师要加强新闻业务学习,定期参与县新闻工作者协会组织的新闻业务培训。

第6条  小记者工作要与学校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站、校刊、文学社的工作融为一体,吸收培养小记者参与学校媒体建设。校广播站、校刊、文学社的学生必须具备小记者资格。

第7条  全县统一给小记者发放小记者证,小记者的身份与学校异动无关。每新学年,各学校在开展小记者招新活动中要对新生中原有小记者资格予以保留。

第三章  关于小记者站与小记者

第8条  桃源县小记者总站办公地点在桃源一中行政办公楼一楼,培训中心设立在桃源县图书馆二楼。

第9条  总站设站长1名,副站长1名。总站站长由桃源一中的新闻社团小记者站长兼任;副站长由二中、九中、职业中专的新闻社团小记者站站长轮值。轮值期间,除须按县里交办的小记者总站的工作事务外,轮值相关学校要安排辅导老师,指导小记者总站轮值站长完成各学校小记者向“小记者讲好故事”网络平台的投稿稿件初审与用稿的统计。

第10条  小记者招募对象:对新闻有浓厚兴趣,对社会有较高关注度,家庭支持,具备一定写作能力与口语表达能力,小学三年级(含三年级)至高中一年级的在校学生。

第11条  小记者通过自愿申请、参与统一笔试,面试程序公开选拔录用。小记者一经录用,统一发放小记者证。

第12条  各校的小记者站设站长1人、副站长2人、编辑部(2人)、活动策划部(2人)、音像部(2人)。作为主持处理小记者站日常事务的工作机构。

(1)采访部:负责对发生在校园内及与校外各类活动、事件的采访报道。

(2)编辑部:负责对来稿进行筛选和编辑加工。

(3)音像部:负责活动采访时的影音资料的拍摄与处理。

第13条  小记者表彰奖励

每年对优秀小记者站、优秀小记者指导老师、优秀小记者组织一次表彰。

第14条  小记者的违纪处分

小记者因下列原因之一,将被取消小记者身份:

(1)无故缺席小记者培训,不按照要求完成分配的报道任务;

(2)违反新闻行业的工作纪律和道德规范,损害小记者声誉;

(3)不参加或拒绝参加组织的各项采访实践活动;

辞退小记者需由小记者站召开会议,需要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同意方可辞退。

第四章  小记者网络平台建设与工作奖励

第15条 “小记者讲好故事”网站:https://www.gxxydw.com/html/xjzjhgs/主办单位:桃源县教育局、桃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协办单位:桃源县新闻工作者协会;承办单位:桃源县中小学小记者总站。

第16条 “小记者讲好故事”网络平台为每所学校提供了投稿后台,享有独立的投稿账户。各学校小记者站每学期上“小记者讲好故事”网的作品不得少于20篇。

第17条  加强在“小记者讲好故事”网投稿的定期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每学年6月开展总结表彰活动。

第18条  学校小记者工作开展情况要与学校考核、学生评价结合起来,切实加强师生对小记者工作的重视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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