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时间:2014-05-22 09:38:26 来源: 作者:
桃源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简称“县关工委”)是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以广大离退休老同志为主体,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人参加的,以关心、教育、培养青少年健康成长为目的的群众性工作组织,是党和政府教育青少年的参谋和助手,联系青少年的桥梁和纽带。
县关工委与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关工委在工作上是指导关系,组织、协调、支持、推动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关工委工作开展。县关工委积极配合党政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开展工作,在培养教育青少年工作中相互支持、通力合作,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促进社会和谐。
一、县关工委主要职责
1.动员和组织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发挥他们的优势,形成一支政治素质好、思想境界高、工作作风正的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
2.配合和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青少年思想品德教育工作,指导青少年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帮助青少年提高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
3.组织“三团”宣讲员、校外辅导员、失足青少年帮教员、科技传播员、法制副校长等队伍,对青少年开展科技、文化等各类教育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教育挽救失足青少年。
4.坚持为青少年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帮助青少年解决学习、工作、生活遇到的实际困难。
5.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比、表彰工作。
6.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加强青少年教育的建议和意见,当好县委、县政府助手和参谋,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关工委交办的任务。
二、县关工委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县委办公室:协助县关工委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动员、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方便。
县人大办公室:充分发挥人大执法监督职能,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执法监督和检查,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提合理化建议;动员、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方便。
县政府办公室:协助县关工委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动员、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方便。
县政协办公室: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优势,发动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多出谋划策,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多提合理化议案;动员、组织本单位老同志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为老同志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提供方便。
县委组织部:将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组织工作绩效考核内容;督促、指导各级关工委抓好组织建设和“五老”队伍建设,组织、动员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对县关工委办公室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干部配备,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县委宣传部: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为县关工委宣讲团老同志提供相关宣讲辅导资料;牵头和会同有关部门建设青少年教育基地和活动场所;牵头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指导本系统各基层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
县委政法委:指导开展“平安校园”创建活动,组织对校园及其周边环境进行整治,创造良好教书育人环境;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和青少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重新犯罪;加强对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规律的探索和总结,为县关工委开展青少年教育活动提供典型和经验;指导本系统各基层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
县教育局:积极抓好各基层单位关工委组织建设,组织动员广大老教师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牵头抓好“家长学校”、校外辅导员队伍建设及法制副校长的配备工作;牵头组建县关工委“家庭教育讲师团”,并负责指导和配合讲师团深入各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活动,切实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学校教育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管理和使用好助学基金,为贫困家庭女子完成学业提供积极帮助。
县财政局:对县直部门、各乡镇在每年财政预算中,要本着打紧用足的原则,按照市关工委会议“2012年县级关工委工作经费不得少于8万,乡镇不得少于1万”的最低标准要求,进一步明确关工委工作经费指标。
县委老干部局:负责具体指导各级关工委抓好组织建设、“五老”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动员发动离退休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督促各乡镇和县直部门协调解决好各级关工委组织工作中的难题,为关工委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切实承担起县关工委办公室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团县委:牵头组建县关工委“思想道德教育宣讲团”,负责指导和配合宣讲团深入开展“老少共建”等活动,充分发挥“五老”少先队志愿辅导员作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求,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引导青年学科技、奔小康,为经济和社会发展建功立业,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帮困、助学、敬老等志愿者服务活动;开展青少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青少年通过亲身实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加强共青团陪审员、青年帮教志愿者和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健全社会化的未成年人维权网络。
县妇联:配合县教育局办好“家长学校”;抓好幼教工作,加强对各幼儿园监督管理服务,为幼儿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环境;深化“春蕾助学活动”,开展“辍学女童、特困儿童重返校园”工作;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侵害儿童行为,保障儿童健康成长。
县总工会:充分发挥各级工会组织作用,发动组织“老模范”、“老工人”、“老标兵”对青少年进行优良传统、爱国主义和爱岗敬业教育,举办有利于提高青年工人素质的各类培训班,开展劳动竞赛、技术比武等活动;协调做好下岗青年工人再就业工作,为下岗青年工人排忧解难办实事。
县司法局:牵头组建县关工委“法制教育宣讲团”,并负责指导和配合宣讲团大力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进学校、进社区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指导与管理服务,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开展对青少年的禁毒、禁赌、禁黄宣传教育,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对失范、失足青少年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监督管理,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净化社会空气。
县文广新局:加强文化市场管理,特别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联合有关部门扫黄打非,清除文化垃圾,净化、优化育人环境;取缔以未成年人为对象,含有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宣扬淫秽色情,宣扬暴力、迷信、赌博、恐怖活动等内容的出版物;组织开展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文化活动,丰富广大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县广播电视台、县电子政务办:认真抓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舆论宣传,加强对关工委工作动态的报道,宣传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先进事迹,特别是老同志关爱青少年的无私奉献精神;为青少年提供健康有益的影视作品,丰富广大青少年的精神生活。
县工商局:推进民营企业关工委组织建设,指导民营企业关工委配合企业有关部门抓好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等工作,开展爱心奉献活动。对学校周边侵犯青少年权益的行为进行查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对青少年产生不良影响的各类广告宣传等行为